锡海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重生之不嫁王爷洛千寻沈书辞 > 第三十四章 不是不争,不是不抢
白绣樱在别的事情上柔弱,唯独在这一双儿女的事情上不肯退让半分,听见洛国生这样说,只觉得心都是凉的,“王爷,千寻再怎么说也是你的亲骨肉,她以嫁了人,如何又能再服侍王爷?况且这孩子是不肯的,若为此伤了她的性命,我怎么活?”

洛国生冷冷笑了笑,“你的死活与我什么相干?”

白绣樱有些不可置信,向后足足退了三步,方才声音涩哑的说道:“十七年夫妻,原来只是一个笑话……”

洛国生没有说话,静静看着白绣樱,似乎是想听听白绣樱会说些什么,令他感到有兴趣的言论。

“一转眼便这么多年了,我为相爷生了两个孩子,青丝熬成白发,哎,我还记得很久以前,相爷说喜欢我,却也不像别人那般胁迫,我以为遇见相爷便是遇见了一身的贵人,所以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嫁给相爷。相爷对我很好,让我觉得即便是做妾,也是好的。相爷,如今我也不敢奢求什么了,只是一直很想问一句,对相爷来说,绣樱只是众多姬妾中的一个,对么?”

洛国生想要更上一层楼,到现在,他觉得他已经忘记了爱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受了,看着眼前如十七年前一般无二的容颜,只是眼角依旧爬上了皱纹,他还是愧疚的,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她了,十年前?还是更早以前呢?

看着白绣樱期待的目光,洛国生沉声说道:“不管你是不是相信,初见你时,你在绣船上临风而立的样子,只怕到如今,只要想还是能想到,绣樱,我喜欢过你的。”

喜欢过……只是如今不喜欢了。白绣樱以为她会很难过,但是并没有,因为很久很久以前,当她看着他一个又一个的纳妾的时候,她便已经死心了。她原来不争不抢,是因为千寻跟着大夫人,本就不粘着她,胤儿又是男孩子,便也不用委屈自己,只等孩子们长大了,能同孩子们出府去便是解脱。只是如今,王爷对寻儿有了兴趣,若是连他这个父亲也不管她,怕是一定会出事,为了这孩子,委曲求全也不是不可。

“说起来,绣樱不是说过,此生不再见我了么,如今把我请过来,若是为了千寻之事,便无需开口。”洛国生自然不会为了一个庶女便去得罪王爷,即便是这个女儿真的因为王爷的强占而失去性命,洛国生多半会觉得是洛千寻咎由自取,若是听他的话嫁给王爷,如今这些麻烦事岂不是都没有了?

白绣樱摇了摇头,将桌上的酒壶执起,往洛国生桌前的酒杯窒满了酒水,柔柔说道:“千寻那孩子的路,是她自己走出来的,将来如何只有她自己知道,可我的路,却在相爷身上。”

说着目光轻柔的落在洛国生身上,只是这一眼,便落入了心里,心神都为之一震,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感受了?这么多年来,他一直在想着如何爬上权利的巅峰,从二十五岁之后便没了这些风花雪月的心思……

洛胤的手握着衣角,却依旧不敢冲进去将洛国生揍一顿,然后带着母亲走,因为这样一定会惹怒洛国生,而他尚且没有保护母亲和姐姐的办法。母亲在以自己的方式在帮助姐姐,而他却什么做不了。

洛胤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如此渴望权利,也是欲望作祟,想要保护姐姐,想要娘亲不用违心的活着。只是要和皇权中心的王爷作对,便要用长久的年月来谋算。

洛国生意料之内的歇在了白绣樱的房子里,洛胤就在墙根底下整整蹲了一夜,夜晚天空中淋淋漓漓的下着雨,洛胤愣是连躲也没有躲一下,他要记住今日的耻辱,在不久以后,他便会让洛国生以十倍的代价还回来。

今夜注定漫长,如果拿烙印刻在洛胤的胸口,从胸口渗进了心里,怕是一辈子也不能忘。

很久很久以后,洛胤很感谢今日的洛国生,若不是他让他坚定了一个变强的信念,他也走不到如今这一步。当然这也只是后话了。

……

“将军,这天上有一只大鸟盘旋军帐上空,将士们如何驱赶也不见他离开,恐是敌军诡计,是否射杀?”秦柯安麾下第一副将范大虎沉声问道。

秦柯安皱了皱眉,看着天上的大鸟,透过薄雾所能看到的体型应该是老鹰,只不过一只老鹰飞的这样低,况且军中这么多军帐,只在他这一处徘徊,便觉得事有蹊跷,像是有什么事情,在找什么人一样。

如今打仗,又是非常时期,按理来说为了省去麻烦确实应该射杀该鸟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秦柯安却迟迟不肯下令。久而久之,大家竟然熟悉了将军帐前有老鹰盘旋。

“属下在京城时,曾听人提起过,如今这天下有一种白鹰,可千里传讯,而将军帐前那鸟,依属下之见,十有八九便是这白鹰,又或是将军家中出了事,便有家人雇了这白鹰来传讯。”

“子墨所言有理,只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让这白鹰下来?”

“据传这白鹰极同灵性,也没有别的办法,不如就由将军将他喊下来?”萧子墨沉了沉声,“若真是白鹰,此法必可行。不过,军中人多眼杂,不如将军晚些时辰趁着寻防的名义少带些亲信,再将这白鹰唤下来。”

“这白鹰也会一直跟着我不成?”秦柯安有些不信,即便再通人性,也不能猜想出人的想法,又不是这山中的精怪说话。

萧子墨一展折扇,笑了笑,“将军可知这白鹰送一次信值多少银两?”

秦柯安摇了摇头。

“这白鹰极是聪明,只要让他知道地点在哪里,他便可自行在空中绘制路线,以最快的速度到达,我们方才行至大半路程这白鹰便追上了我们的脚步,由此可见,他该是一只送信的老手了。像这样一只白鹰,送一次信需六千两黄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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